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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法[2012]2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船员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要

1.项目名称: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船员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主要为船员培训基地4层建筑。

二、项目建设方案

实训楼建筑面积7000,建筑层数4层。建筑物一层层高为3.9米,二、三层高度为3.6米,四层层高为4.5米,总高度为16.5米。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物内设置两部疏散楼梯,满足消防需要。

 三、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网上公示、个人及单位调查意见表填写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特别是项目所涉及地区的利益、影响相关者。

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本项目采用单因素风险估计以及综合风险指数法。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预综合判断拟建项目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6.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四、公众注意事项

征求意见要求:公众应充分享受参与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为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参与方式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评估单位: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

2.联系电话:

 

 

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

2017年1月25日